北轩礼遇会员服务条款
欢迎您一同加入由Bayshore Pacific Hospitality (HK) Limited(以下称「本公司」)及其关系企业(以下合称「北轩」、「北轩集团」)所提供的北轩礼遇会员计画的行列。为确保您的会员权益,请详细阅读各项条款及细则,当您完成会员资料的申请,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各项条款及细则。若有任何修改,将公布于北轩集团官方网站(www.bayshorepacifichospitality.com)。若您未达法定成年年龄,请您在申请前,得到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北轩VIP会员正式会员资格仅限本人使用。
会员类别及福利
一般会员
会员资格:
于会员注册网页上填妥资料后,即可免费获得一般会员资格。一般会员资格并无期限限制。
会员福利:
- 会员注册入会礼
- 生日礼遇
- 更多其他优惠奖励
VIP会员
会员资格:
于VIP会员注册网页上填妥资料,并完成线上付款,即可立即获得为期一年的VIP会员资格。每一年期满后,若会员无表示终止,会员资格将自动更新延续一年。
会员福利:
- 凡至所有北轩集团旗下餐厅用餐,每次消费即可获得至少8折优惠,但特定促销優惠套餐及买一送一活动不适用此优惠
- 会员注册入会礼
- 生日礼遇
- 每月VIP尊享优惠
- 更多其他优惠奖励
会员费用:
VIP会员费为每年新台幣3000元(或等值當地貨幣)。此费用不包含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所产生的手续费。本公司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利,惟调整后之会员费仅适用于新加入的VIP会员,或原有VIP会员续约后的费用。
于(a)VIP会员卡购买成功后七日内,或(b)自动续约付款后七日内,若VIP会员尚未使用该等会员卡优惠,则VIP会员可于期限内连络本公司终止会员资格并申请退费。除此之外,会员费完成缴纳后即不予退还。
有效期间及自动续约:
VIP会员资格自完成付款日后一年有效。有效期间届满后,若该会员取消续约为VIP会员者,将自动转换为一般会员。
除非VIP会员通知本公司欲终止会员资格,或本公司取消VIP会员之会员资格,否则自首次购买日一年期满后,会员资格将自期满隔日完成扣款后自动续约一年,续约之会员费将会从VIP会员注册时所使用之信用卡等支付工具中自动扣缴。
终止或取消:
一般会员及VIP会员可随时联络本公司终止本服务条款,其会员资格亦随之失效。惟VIP会员已缴纳之会员费,仅于符合本服务条款之情况下始得退还。
本公司保留暂停、终止或取消礼遇会员(一般及VIP会员)资格及/或礼遇会员计画之权利,且无须事先通知会员。
注意事项
- 适用VIP会员优惠之北轩集团餐厅包含:
- 星期五餐厅 – 仅限台湾地区
- 德州鲜切牛排 – 仅限台湾地区、上海
- Dan Ryan’s Chicago Grill – 全球
- Amaroni’s New York Italian Restaurant & Cafe – 全球
- VIP会员优惠适用于菜单中的单点项目、10%服务费,以及优惠套餐和Happy Hours之活动。不适用于任何买一送一优惠。
- VIP会员优惠每次只可与一张餐厅优惠券/兑换券同时使用。
- VIP会员优惠不得与第三方提供之折扣或服务并用,如信用卡折扣优惠,或其他线上订位、送餐等服务平台厂商之折扣等。 VIP会员优惠亦不得与北轩集团餐厅提供的厂商或企业优惠并用。
- VIP会员卡及会员资格不得转让且仅限本人使用,VIP会员应于每次消费结帐前出示实体或电子会员卡,未于当次消费出示会员卡将无法享有优惠折扣。使用电子会员卡时,VIP会员会被要求登入其会员帐户,显示其电子会员卡于使用当时仍为有效。
- 每台每次消费限使用乙张VIP会员卡,不能分台或分单使用。
- 当团体使用 VIP会员折扣优惠时,一张卡片折扣限制使用最多6人(含)依照消费金额8折优惠;若团体人数超过6人,则单次消费最高折扣金额为新台幣1200元(或等值當地貨幣)。以此类推,两张VIP卡折扣可使用最多12人(含),最高折扣金额为新台幣2400元(或等值當地貨幣)。
- VIP会员点外卖时(不包括透过第三方服务平台点餐外送),亦享有单次单笔消费8折优惠,惟最高折扣金额为 新台幣1200元(或等值當地貨幣),亦不能分单使用。
- 北轩VIP会员卡折扣及其他優惠不能兑换现金,亦不得退款。
- 欲终止VIP会 员资格,请以电邮vip@bayshorepacific.com联络本公司客户服务员,有待联络后续相关事宜,以完成终止程序。
- 会员不得把VIP会员卡出借予他人使用,或以不当或取巧之方式使用VIP会员卡,本公司对此保有审核及决定是否给予会员权益之权利。如经查证VIP会员确有前揭不当或取巧之行为,本公司得视其情节,暂时停止或永久终止该会员之权利,并将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并提出刑事告诉。
- Bayshore Pacific Hospitality(HK) Limited (下称「本公司」)暨关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星期五股份有限公司、路德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依香港个人资料保护法、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其他管辖权相关法规告知: 本公司就申请人资料搜集之目的为行销会员管理、内部满意度及消费统计调查与分析,搜集方式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类别为识别个人、识别政府资料、个人描述等。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营运期间或完成前述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申请人填载于本公司会员卡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或日后经会员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亦得将会员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合作厂商办理会员服务提供。会员应提供完整详实且真实之个人资料,如有任何虚假或冒用他人名义之情事,应自负法律责任。为避免会员权益通知无法送达,会员应立即告知本公司任何会员资料变更,如地址、姓名、联络方式等,以利及时更新。会员就其个人资料得随时请求查询、阅览、取得复制本,或要求停止搜集、处理及利用或请求删除。会员查询及阅览个人资料或请求复制本之提供,本公司依法得酌收新台幣100元(或等值當地貨幣)工本费。前揭有关申请人资料搜集处理目的、类别及用途等如有变更,本公司将于官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司保有核准发卡与否及修正、暂停或终止会员权益之权利。
- 本服务条款有中文与英文版本,两者若在解释上有任何牴触,以中文版本为准。如有任何争议,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 本服务条款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法律为准据法。